6  社会

6.1 社会制度

6.1.1 管理制度

愿景如诗,回响不绝:

我们在此共筑的,不仅是一个小世界,更是一首关于“人如何与人共处”的、生生不息的长诗。

公约在提案与投票间诞生,如种子落入心田,于理解中生根,长出不带尖刺的枝桠;

评分在贡献与协作间流转,似清泉淌过石阶,在透明中奔涌,映照付出,汇成深潭;

共识在对话与监督间凝聚,若星火连成轨迹,沿科技与尊严铺展,照亮前路,通往自由。

在“菌子好逑”——这个由1800位公民组成的共同体中,我们构建了一套以共识为根基、以透明为桥梁的治理体系。这里的社会契约不依靠强制力维系,而是建立在每位成员的自愿认同之上;公约的约束力体现为自然形成的社会评价,影响个人在协作网络中的信任与机会,彰显“理解先于规训,认同胜于服从”的共同体精神。

公共空间实现全面电子化覆盖,每位公民皆可平等查阅监控记录,形成开放式的相互监督与共同治理。在权力结构上,全民代表大会是决定共同体命运的至高场所;由其产生的执行委员会严格实行限任制,并保障各职能组织拥有均衡的代表席位,使权力在民主框架中保持动态制衡。

我们坚持“生存有保障,发展靠贡献”的原则:基础生活所需由共同体无条件提供,而超越基本保障的资源,则与个人通过公开透明的社会贡献评分所积累的“作用点”相关联。该评分体系旨在建立可信赖的协作凭证,其本质是让每个人的付出被看见、被认可。若公民认为权利受损或分配不公,均有权提请独立仲裁,确保正义在制度中始终可触达。

这是一个崇尚科技、消弭阶级的社会,最终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集体解放。我们以社会共识为绳,以相互监督为网,以声誉机制为光,共同编织出一个既尊重个体尊严、又激发集体智慧的自治家园——在这里,治理不是管理,而是共筑;秩序不是约束,而是共识生长的自然形态。

6.1.2 政治制度

第一章:根本原则

第一条 权力来源

共同体的所有权力属于全体公民。权力的行使通过全民代表大会与执行委员会直接决策与授权,执行委员会具体实施两种基本形式实现,其终极目的在于保障共同体存续。

第二条 运行原则

政治制度的运行遵循 “透明、问责、参与、制衡” 原则。所有立法与重大决策过程、各个政治组织的工作报告及财政开支,均通过公共数字平台向全体公民无保留公开。

第二章:全民代表大会

第一条 组成与地位

全民代表大会由共同体全体在册公民(年满15岁)组成,是共同体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

第二条 会议形式

定期大会:每两月举行一次,会期各3天。审议执行委员会批准预算、决议战略、讨论提案。每年末举行一次大型会议,会期各5天,总结全年事项、进行委员会选举及调整制度未来方针

临时大会:经执行委员会提议,或由不少于十分之一公民联署请求,可召开临时大会。

会议形式:采用 “线下主会场 + 全域全息接入” 模式。核心议程在“启明星”生态大会堂举行,同时开放数字平台,所有公民可自行选择实时接入、观看,在规定时段有序提交文字意见及投票。

第三条 职权

全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修改和解释《共同体基本公约》。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委员。

审查和批准共同体年度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及决算报告。

决定战争与和平(如应对外部威胁)、批准重大外交条约。

根据执行委员会提名,任命共同法官及监察长。

决议其他关乎共同体整体命运的根本性、战略性事项。

第四条 议事规则

提案议案权:执行委员会、任何公民联署(满50人)可向大会提出议案。各提案话事人提出议案后,每位公民有1分钟时间提出疑问,话事人予以解答

辩论与修正:所有议案需经公开辩论。公民可通过数字平台提交修正案,获一定附议后可进入大会表决流程。

表决:一般议案需经到会公民半数以上同意通过。修改公约、罢免委员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公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生效:在全民大会闭会3天内各公民可针对提案的疑问再次提交建议,由委员会审查考核后商议是否改动,并征求全民意见。

记录与公开:全部会议进程、辩论记录及表决结果实时公开,存档备查。

第三章:执行委员会

第一条 性质与组成

执行委员会是全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关,对全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由9+n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1名主席,8名分别分管能源与生态、食物与农业、科技与研发、工业与制造、社区与服务、健康与教育、安全与司法、规划与协调的委员,需确保委员会中每位社区至少有一名代言人,若无则进行补选对应的人数n人。

委员由全民代表大会从符合资格的公民中差额选举产生,任期1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年终全民大会闭会15日内完成结构交接,15日后正式由新委员会统筹协调。

第二条 产生方式

提名:选举前,由现任委员会、各职能组织、公民联署(满100人)分别提名候选人。所有候选人资格、履历及竞选纲领完全公开。

竞选与答辩:举行公开竞选答辩会,候选人接受全民代表大会(全体公民)质询。

选举:全民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取候选人数量1/3为每位公民票数,每位公民只能向某候选人投至多一票。按得票数确定委员人选,得票最高者为主席。

第三条 职权

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全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法律。

领导各职能组织,制定并实施共同体各项行政工作。

编制并提出发展规划、预算草案。

管理共同体共同财产,领导对外事务。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向全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全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议事规则

执行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需经委员会会议讨论,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会议纪要(除涉及最高机密的安保细节)于24小时内向全体公民公开。

分管委员需定期通过数字平台,就其所辖领域工作向公民进行简报并接受质询。

第四章:二级组织

第一条 职能组织

共同体设八大常设职能组织,对应执行委员会各分管领域(能源与生态、食物与农业、科技与研发、工业与制造、社区与服务、健康与文化、安全与军事、规划与司法),负责具体政策实施与技术运营。其负责人由执行委员会相应分管委员提名,经执行委员会批准任命。

第二条 社区管理

七大社区在不违背政治纲领的基础上负责调节社区内部日常纠纷,管理社区事务,内部事务内部解决,自行产生社区总人数约1/20的委员会负责大小事务的调剂统筹,所有信息全透明公开接受居民监督。涉及跨社区的事务在委员会的协调下双方或多方妥善处理。

第三条 执行委员会内的代表制

为确保决策的专业性与权力均衡,八大职能组织及七大社区的首席专家或民选员工代表,在执行委员会审议与其领域直接相关的重大议案时,拥有法定列席权与建议权。他们无额外特权,但其专业意见必须记录在案,并对委员会决定产生重要参考。

第五章:监督、问责与权利救济

第一条 监察长

设立独立监察长一名,由全民代表大会根据执行委员会提名任命,对全民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包括审计公共财政、调查公职人员失职或滥用职权行为,并可直接向全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条 司法独立

共同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负责裁决依据《基本公约》产生的诉讼(如评分权限纠纷),并审理公职人员渎职案件。

第三条 公民问责

任何公民认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或高级公职人员失职,可依法定程序发起罢免动议。经一定比例公民联署,即可启动由全民代表大会裁决的罢免程序。

第四条 日常反馈

数字平台设有“公民建议-执行反馈”模块。任何公民的政策建议或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开回应。

第六章:与“社会评分机制”的关系

执行委员会委员的竞选资格、履职评价,将部分参考其“社会贡献评分”,但评分不作为唯一标准,需经过全民代表大会的全面资格审查。

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的重大贡献或失误,经独立监察长核实后,可作为调整其个人“社会贡献评分”的参考依据之一。

政治制度本身(选举、决策、监督)独立于评分系统运行,确保政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非基于评分的奖励。

6.1.3 军事制度

名称:共同体守护者联盟(Alliance of Commons Guardians, ACG)

ACG 并非传统军队,而是融合防御、救援、技术安保与跨文明协调的多功能守护力量。其组织结构、指挥逻辑与成员机制,深刻体现“共生共治主义”的政治制度。

6.1.3.1 基本机制

社会机制 详情
全民最高主权 ACG 的启动、扩编、跨境行动必须经全民代表大会授权。任何致命武力使用需事后72小时内向全民公开行动日志并接受复核。
执行委员会治理 ACG 设五人指挥理事会,由执行委员会从技术、伦理、生态、外交、安全五个领域提名,全民代表大会确认。理事任期与执委同步,不得连任超两届。
声誉驱动机制 成员资格、晋升、任务分配完全基于社会贡献评分。低声誉者无法申请加入;高风险任务优先向高声誉志愿者开放,并给予额外声誉奖励。
极致透明 所有非战术级行动数据(位置、能耗、非致命干预记录)实时上链,公民可通过公共节点查询。仅加密部分涉及他文明敏感信息或具体战术路径。
隐私保护技术 成员身份在对外行动中以匿名SBT标识呈现;内部评价使用ZKP验证能力而不泄露具体分数;少数族裔成员可启用“文化遮蔽协议”避免偏见。

6.1.3.2 组织架构

  1. 边境感知与非致命防御阵列(Perimeter Sense & Non-Lethal Defense Array, PS-NLDA)
  • 职能:监控物理/数字边界,应对非法入侵、走私、信息攻击。

  • 手段

    • 无人机蜂群(搭载声波、光眩、能量网等非致命装置)

    • 中微子护盾发生器(可局部展开,阻断物质/能量穿透)

    • AI哨兵(自动识别威胁等级,仅在授权下升级响应)

  1. 网络-物理融合安全部(Cyber-Physical Security Corps, CPSC)
  • 职能:保护能源立方、纳米工厂、联盟链、公民身份系统。

  • 手段

    • 量子加密通信网络

    • 自修复式区块链审计(任何篡改尝试自动触发警报并冻结相关节点)

    • “红蓝对抗”模拟系统(定期由公民志愿者扮演攻击方测试系统韧性)

  1. 跨文明协同响应队(Inter-Civilizational Response Unit, ICRU)
  • 职能:执行与妈祖等盟友的联合救援、技术共享安保、移民通道护卫。

  • 手段

    • 多语言/多模态AI翻译与礼仪适配器

    • 共享SBT身份桥接系统(实现跨文明声誉互认)

    • 联合指挥链(采用联盟许可链,多方共识方可行动)

  1. 应急与生态修复支队(Emergency & Ecological Restoration Brigade, EERB)
  • 职能:应对自然灾害、纳米失控、生态崩溃等非敌意危机。

  • 手段

    • 可编程纳米机器人集群(用于灭火、净化、建筑重建)

    • 移动式生态舱(快速恢复局部生物圈)

    • 心理援助AI(提供创伤干预,尊重个体叙事)

6.1.3.3 成员机制

  • 准入:自愿申请 + 声誉门槛(≥社区前30%)+ 心理韧性测试 + 技术认证。

  • 激励

    • 服役期间声誉加速累积

    • 优先参与前沿科技体验(如意识上传测试、跨世界移民)

    • 获得“守护者SBT”,解锁高级公民权限

  • 退出:随时可申请,但需完成知识脱敏与6个月观察期,防止技术泄露。

6.1.4 社会治安

《香格里拉共生体治安管理基本条例》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治理目标)
为保障“菌子好逑”共同体每一位成员的身心自由与安全,维护生态与居住环境的完整与和谐,防范任何可能破坏集体安全与意识自主的风险,特制定本条例。预防风险、修复关系、守护共同的未来是本治安体系的核心目的。

第二条(治理模式)
本共同体治安实行 “人机协同,双重裁决” 模式

人类治安委员会(简称“居安会”)是治安管理的最高权力与裁决机构,负责制定规则、审理重大案件、监督AI系统运行并拥有最终裁量权。

“根系”AI治安网络(简称“根系”)是覆盖全社区的感知与执行系统,负责日常监测、即时干预、行为记录,并根据本条例自动执行积分调整等程序性裁决。

第三条(核心机制:行为积分账户)
每位成员拥有一个与身份绑定的行为积分账户,初始积分为1000分。积分是衡量社会信用、获得社区公共服务与权限的核心依据。所有积分变动由“根系”AI自动记录于区块链中,并接受居安会监督。

第二章:禁止行为与对应措施

所有措施均遵循 “先干预,后积分;先矫正,后处罚” 的流程。

第四条 严重危害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隔离审查)
以下行为被视为对共同体根基的严重威胁,一经查实,涉事成员将被“根系”AI立即物理隔离,并移交居安会进行最高级别听证,面临积分清零乃至社区驱逐的处罚:

制造、藏匿、散播或引诱他人使用任何具有神经致幻、成瘾性或意识控制功能的物质(如“福音菇”及其衍生物)。

蓄意破坏或篡改中微子能量立方体、核心菌丝网络、“根系”AI节点等关键生存与治理基础设施。

任何形式的间谍、破坏或试图将外部强制性权力体系引入社区的行为。

预谋并实施严重人身伤害或谋杀。

第五条 重大违规行为(重积分扣减与权限剥夺)
以下行为将导致重大积分扣减,并自动触发高级别限制措施:

危害公共安全:如未经许可在敏感区域使用高危设备、引发火灾或生态污染事故。

侵犯重大权益:如盗窃、大规模欺诈、严重人身胁迫、系统性网络攻击或隐私侵犯。

破坏生态环境:故意污染水源、非法砍伐受保护林木。

第六条 一般违规行为(积分扣减与行为矫正)
以下行为将由“根系”AI根据情节自动判定并扣减相应积分,并可能触发矫正程序

扰乱公共秩序(如严重喧哗、破坏活动)。

因过失造成财产损失或轻微人身伤害。

违反社区生态公约(如不当处理废弃物、违规投喂动物)。

妨碍AI治安网络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章:权限联动与矫正规则

第七条(积分等级与权限自动联动)
成员的权限将根据积分所处的等级区间,由“根系”AI自动调整:

楷模级:享有社区荣誉与资源申请优先权。

良好级 :享有全部正常社区生活权限。

观察级 :部分高风险设施使用受限,需承担定量的社区服务。

警示级 :除上述限制外,必须参加“共生伦理”强制学习课程,并接受更高频率的行为关注。

临界级:暂停绝大部分社区权限,接受居安会全面审查,并执行强制性的“社区融合改造计划”。

第八条(矫正与回归途径)
共同体相信修正与成长的可能。积分受损的成员可通过以下途径修复:

完成社区服务:根据裁定完成指定时长与内容的公共服务,可按标准恢复部分积分。

积极弥补损害:对受损方或环境进行切实赔偿与修复,取得谅解后可申请减免处罚。

参与调解:在居安会或调解员主持下达成和解。

模范表现期:在较长时期内无任何违规,可证明其已回归共同体规范。

第四章:特殊情形与权利保障

第九条(AI治理规则)

“根系”AI的行为受本《条例》严格约束,其核心逻辑必须公开并可审计。

AI的即时物理干预仅适用于阻止正在发生的、且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

涉及伦理困境或重大价值判断的决策,必须提交居安会进行人工裁决

第十条(成员权利保障)

知情权:成员有权查询自身积分变动记录及全部相关行为事实依据。

申诉权:对AI的裁决不服,可在7日内向居安会提起申诉,要求举行听证会。

正当防卫: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只要未明显超过限度,不视为违规。

第十一条(青少年与特殊责任)

青少年的违规行为将适用专门条款,以教育、矫正为主,处罚从轻,并追究其监护人或导师的连带指导责任。

因精神障碍或在不可抗力下的紧急避险行为,经专门委员会认定,可减免责任。

本条例是维系香格里拉共同体清醒与自由的基石。它并非冰冷的枷锁,而是由所有成员共同编织的、动态的保护网,旨在让每一个珍视此地的灵魂,都能在安全与信任中,仰望同一片星空。

6.1.5 经济制度

基于物质-能量的统一经济交换体系

序言

本协议缔约方,
认识到原子级精确制造及其配套分解技术的出现,正从根本上重塑物质生产、流通与消费的方式;
确信基于传统附加值的单一经济体系已无法适应多元世界的发展需求,亟需建立包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通用经济框架;
期望通过确立以物质基准和能量核算为基础的通用经济体系,促进各成员间的高效协作与可持续发展;
兹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纲与原则

第 1 条 目标
本协议旨在建立一个适用于原子级制造时代的跨世界经济核算框架,尊重各成员内部经济制度的同时,确保跨世界资源交易的公平与效率。

第 2 条 核心原则

  1. 物质基准原则:所有跨世界经济交易以标准物质当量为基准进行核算。

  2. 能量核算原则:制造过程的能量消耗作为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

  3. 制度包容原则:本框架尊重各成员内部采用公有制、私有制或混合所有制等不同经济制度。

  4. 创新激励原则:承认并保护技术创新带来的附加值,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第二部分:核算体系

第 3 条 基本核算单位
采用动态原子汇率下的标准物质单元(SMU)作为核心核算机制,以各元素在跨世界范围内的存量与流通量为基准。

  1. 原子汇率机制:建立主要元素种类间的标准兑换比率,由下文第 7 条所述委员会定期调整。

  2. 汇率制定原则:
    以各元素在自然界中的丰度以及各世界现有物质量为基准参考;
    考虑元素在生命维持和关键技术中的不可替代性;
    纳入元素回收再生的经济成本;
    每月由物质核算委员会调整公布(出现重大矿产发现或者重大技术突破致使元素储量发生显著变化除外)。

  3. 汇率浮动规则:
    设立 ±15% 的常规浮动区间;
    重大技术突破或新矿发现触发特别调整;
    建立汇率稳定基金,平抑异常波动。

  4. 结算单位
    设立标准物质单元(SMU)作为统一结算单位。
    1 SMU = ∑(各元素数量 × 当期原子汇率)

第 4 条 价值评估框架

  1. 产品或服务的“基础价值”由其物质构成和制造过程消耗的能量共同决定。

  2. 制造能耗作为信息价值的基础量化指标之一,复杂结构因其较高能耗而具有较高基础价值。

  3. 技术创新产生的“附加价值”在跨世界交易中受到承认和保护。

  4. 艺术价值等人文价值通过市场化调节确定其额外附加值。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 5 条 成员权利

  1. 各成员有权根据其内部经济制度,自主决定物质和能量的分配方式。

  2. 各成员享有将其创新成果在框架内获取合理回报的权利。

  3. 各成员有权通过自有能源设施为制造过程供能。

第 6 条 成员义务

  1. 各成员有义务按照原子汇率机制进行跨世界结算,建立并维护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机制。

  2. 各成员有义务准确核算并向经济协调委员会上报跨世界交易的物质流动数据。

  3. 各成员有义务尊重并保护其他成员的技术知识产权。

第四部分:组织与实施

第 7 条 管理机构
设立经济协调委员会,负责:
维护原子汇率机制的运行与调整;
仲裁成员间的交易纠纷;
监督跨世界物质流动平衡;
认证和登记技术创新的附加价值。

第 8 条 技术创新保护

  1. 建立技术创新登记制度,对能显著降低能耗或物质消耗的新技术给予特定时期的附加价值保护。

  2. 设立效率提升奖励机制,对推动整个体系能效提升的成员给予一定优惠。

第五部分:最终条款

第 9 条 加入与退出

  1. 任何认同本协议原则的世界均可申请加入。

  2. 退出机制(暂无)。

6.2 法律体系/公约制度

管理/治理形式:集权

共同体基本公约

序言
我们,共同体之公民,为保障集体存续与个体尊严,促进基于透明与互信的交往,谨此共同确立本基本公约。本公约之权威,源于全体公民之共同提案与神圣投票,其生命力在于每一位成员的理解与自愿遵从。

第一章 根本原则

第一条 公约之本质
1.1 本公约为共同体之根本社会契约,其核心约束力源于广泛的社会认同与共识,而非强制性暴力。
1.2 任何对公约条款的违反,其最终代价体现为社会评价的降低,并因此影响其在共同体中的协作机会与资源获取。我们坚信,使受影响者理解并认可,是维系公约效力的最高形式。

第二条 交往基本原则
2.1 相互建交,即相互承认并开放本公约第六章所规定之社会评分权限,是共同体内部及与外部友好实体互动的基本礼仪与前提。

第二章 权利与空间管理

第三条 公共空间监控原则
3.1 为实现极致透明与公正,共同体所有公共空间实行无死角电子监控全覆盖
3.2 所有公民对全部公共区域监控记录享有无差别查阅权限,以实现公民对公共安全的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
3.3 公共监控数据之保存期限定为十五年,以确保历史追溯与行为验证之可能。

第三章 治理架构

第四条 全民代表大会
4.1 全民代表大会为共同体最高权力表达机构,由全体公民组成。
4.2 大会定期举行,负责决议关乎共同体整体命运之根本性、战略性事项。

第五条 执行委员会
5.1 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全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最高执行与协调机关。
5.2 其委员由全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固定,且任何人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5.3 共同体内各主要职能组织在执行委员会中应至少拥有一名代表席位,以确保权力结构的均衡与制衡。

第四章 资源分配

第六条 基本保障与发展激励
6.1 共同体无条件保障每位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衣、食、住、行)。
6.2 超出基本保障的额外资源分配,与公民依据社会贡献评分体系所获得的信用点挂钩。
6.3 资源分配之年度上限由全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第五章 争议解决与权利救济

第七条 诉讼与申诉
7.1 任何公民,若其依据本公约所享有的评分权限遭到不当拒绝,或认为他人行为不符合公约规则并损害其权益,均有权提起诉讼。此权利不以双方已“建交”为前提。
7.2 任何公民若认为资源分配不公或评分评定有误,均有权向独立监察机构提起申诉。

第六章 社会评分机制

第八条 机制运行原则
8.1 共同体运行一套全公开、透明化的社会贡献评分机制
8.2 评分的根本目的,是为资源分配与社会协作提供可信依据,其核心在于获得协作伙伴的理解与高度认可

本公约旨在明确以自愿共识为基础、以全面透明为保障、以社会评分为驱动的自治社会共识。它弱化了传统法律的强制色彩,转而强调社会共识、声誉机制和相互监督的内在约束力,与菌子好逑世界观高度契合。

6.3 外交方针与政策

6.3.1 总则与合作领域

6.3.1.1 外交定位与基本立场

菌子好逑组在“千万立方”跨世界协作体系中的外交定位,建立在其对高稳定度能源供给、集中调度能力及系统安全控制的核心技术优势之上。本组通过“中微子能量立方”参与多世界、多技术路径并行运行的整体结构,承担基础能源节点角色。

在外交实践中,本组不以技术输出或制度扩展为目标,而以能源作为通用底层变量,嵌入各类合作关系之中,为不同世界与不同技术体系的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6.3.1.2 “千万立方”总体合作框架中的角色

“千万立方”作为所有小组共同签署的基础性合作协议,构成跨世界协作的总框架。在该框架下:

  • 各小组保留其内部制度、技术路线与社会结构的独立性;

  • 能源、物质、人口与信息通过协议化方式实现跨世界流动;

  • 不同科技方向形成分工协作关系,而非同质竞争。

在此结构中,菌子好逑组的核心角色为:
高密度能源供给方与系统稳定支点

6.3.1.3 合作网络结构与重点合作关系

基于“千万立方”总体合作网络及已签署专项协议,菌子好逑组的外交合作关系可分为三类:

(一)能源直接协作型合作

  • 可持续摆烂组

    • 合作内容:中微子能量立方 × 高效储能材料

    • 功能分工:

      • 本组提供稳定、高密度能量来源;

      • 对方提供储能与能量缓释材料;

    • 合作目标:提升能量存储、调峰与利用效率。

  • 我的未来我做组

    • 合作内容:中微子能量立方 × 量子空间折叠技术

    • 功能分工:

      • 本组承担高峰值能耗的能量供给;

      • 对方提供空间折叠与展开技术;

    • 合作目标:在不增加实际占地的前提下实现大尺度空间结构的折叠部署。

(二)能源支撑型间接合作

在“千万立方”体系内,多个以材料、生物、物理或复杂工业系统为核心的小组,其技术运行对能源稳定性高度依赖。本组通过统一能源调度体系,对其形成间接支撑,包括:

  • 史莱姆相关技术体系(特殊物质形态运行)

  • 以量子、材料、生物工程为核心的实验性技术组

该类合作既以单独能源合同为核心,也同时嵌入“千万立方”统一框架运行。

(三)制度与社会层面协作

  • 跨世界公民流动与家庭权益保障协议
    该协议为跨世界长期合作提供制度稳定性保障。本组在其中承担能源侧稳定责任,确保人员流动与科研活动不因能源风险中断。

  • 大美云南合作协议
    该协议将能源系统嵌入生态、文化与地域空间结构中,强化世界整体在地理与文化层面的连续性。

6.3.1.4 能源主权与边界原则(内嵌)

在多世界协作条件下,菌子好逑组对能源主权与使用边界作出如下明确限定:

  • 能源主权不等于技术控制权
    能源供给不构成对合作方技术路径、制度结构或内部决策的干预。

  • 能量调度优先级明确
    本组保留在极端情况下,对能量输出进行优先级调整的权利,以保障世界核心系统安全。

  • 能源不作为政治或制度杠杆
    能源供给仅作为技术与系统运行条件存在,不用于非技术目的的施压或交换。

  • 高风险技术需独立承担责任
    合作方在使用高能耗技术时,须自行承担由其技术特性带来的系统风险。

6.3.1.5 合作—能源关系总览表

合作对象 合作类型 本组提供 对方提供 能源角色
可持续摆烂组 能源×材料 中微子能量立方 高效储能材料 主供能+调峰
我的未来我做组 能源×空间 高峰值能量 空间折叠技术 高能耗支撑
史莱姆体系 能源支撑 稳定能量输入 特殊物质系统 运行条件保障
妈组 技术互支持 能源系统 CMMS技术支持 双向协作
大美云南 生态协作 生态友好能源 地域与文化空间 环境连续性
跨世界公民体系 制度协作 能源稳定性 社会制度保障 长期运行保障

6.3.1.6 综合总结

在“千万立方”跨世界结构中,菌子好逑组通过能源这一底层要素,将多技术、多空间、多制度连接为一个可持续运行的整体。
能源在此不仅是资源,也是系统秩序与协作边界的基础。

6.3.2 合同文书(详见附录)

6.4 意识形态

名称:共生共治主义(Symbiotic Co-Governance)

6.4.1 核心理念

“个体自由以共同体存续为前提,共同体繁荣以个体尊严为尺度。”

共生共治主义是一种后稀缺时代的去中心化集权人本主义。它承认物质丰裕消解了传统阶级矛盾,但并未消除人类对意义、归属与公正的深层需求。因此,该意识形态将技术透明性、声誉自治、跨域协作作为三大支柱,构建一个既高效又人性化的社会秩序。

6.4.2 基本原则

  1. 无条件基本保障(Unconditional Baseline)
    所有公民享有免费能源、住房、食物、医疗与教育,由“中微子能量立方”与自动化系统支撑,彻底消除生存焦虑。

  2. 声誉即社会资本(Reputation as Social Capital)
    法律强制力退居幕后,社会协作主要通过全网公开、算法辅助、可申诉的贡献评分系统驱动。高声誉者获得更多参与决策、使用高级资源或领导项目的机会。

  3. 透明共识治理(Transparent Consensus Governance)
    最高权力属于全民代表大会(全体公民直接投票决定宪法修正、战争与和平、重大技术伦理等议题)。日常治理由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负责,委员任期≤两届,且必须来自不同专业背景(技术、伦理、生态、文化等),防止权力固化。

  4. 隐私保护下的公共可见性(Public Visibility with Private Integrity)
    公共空间全程可查监控(全民可访问),但个人身份、评价数据、少数群体信息通过零知识证明(ZKP)与灵魂绑定代币(SBT) 加密处理,实现“行为可追溯、身份可选择性隐藏”。

  5. 开放文明联盟(Open Civilizational Alliance)
    主动与其他智慧文明(如“妈祖共同体”)签订《跨世界公民流动协议》,推动基因、文化、技术的多样性交换,视封闭为文明熵增的开端。

6.4.3 价值排序

  1. 共同体存续(高于个体极端自由)

  2. 个体尊严与自主性(反对AI或制度对“幸福”的预设)

  3. 透明与公正(过程可验证,结果可申诉)

  4. 协作与多样性(鼓励跨域合作,警惕同质化)

6.5 文化习俗

6.5.1 溯源日 (Return-to-Root Day)

  1. 时间:抵达新世界纪念日。
  2. 核心:全共同体最庄严、最悲伤也最坚定的日子。
  3. 习俗:

(1)静默晨光:日出时分,全城静默10分钟,播放旧地球的自然声音(风声、雨声、鸟鸣)。

(2)菌碑铭刻:在纪念馆“警示之菇”建筑内部,新增一圈菌丝生物发光铭文,记录过去一年世界各方面的发展,由委员会主席亲手“种”下。

(3)“归家”晚宴:晚餐食用根据历史数据复原的旧地球简餐(如米饭、炖菜),食材由社区农场特别种植。席间,年长者会讲述旧世界的美好碎片与沦陷教训。

  1. 意义:对抗遗忘,强化“我们为何在此”的根源。铭记历史,才能更好的向前。

6.5.2 “菌潭”茶会

  1. 场景:每个居住聚落的共享庭院(菌潭)旁。

  2. 习俗:每日黄昏,邻里自愿聚集,共用一套茶具,冲泡由本地植物和可食用菌类调制的“共生茶”。首要规则:前三杯茶用于交谈正事、分享信息;第四杯开始,必须切换话题,谈论一个与工作、评分无关的个人兴趣、梦境或一个无用的美好想法。

  3. 意义:强制创造非功利性社交空间,滋养完整的“人”,而不仅仅是“公民”或“工作者”。

6.5.3 归尘礼(葬礼)

习俗:除了土葬或传统火葬,逝者遗体经过庄严的告别仪式后,可由专业团队进行低温冰葬与超细粉碎,所得粉末与特制菌种混合,用于培育一棵指定的“记忆之树”(通常是果树或药用树)。树下立有菌丝铭牌,记录逝者生平贡献。葬礼上宣读的不是哀悼,而是对逝者生命如何转化为未来养分的 “循环颂词”。

6.5.4 菌林静修

习俗:每个公民每年有权申请为期三天的“菌林静修”,入住静修叶瓣的“静思茧”。期间完全独处,不使用任何数字设备,只提供最基本的生存物资和纸笔。旨在进行深度自我对话,撰写“静修笔记”,回归最本质的感官与存在。笔记归个人所有,但许多人自愿将部分感悟匿名分享至社区网络。

6.5.5 “无害的诅咒”瓶

  1. 地点:每个聚落服务中心都有一个特制的、不透明的“抱怨瓶”。

  2. 习俗:当人们对某人或某事感到强烈不满,但又认为不值得或不适合启动正式诉讼或评分反馈时,可以写下一张匿名的、带有轻微幽默或夸张“诅咒”的纸条(如“愿他下次喝汤永远找不到勺子”、“愿这个流程像雨季的袜子一样永远干不了”),投入瓶中。每周,会由抽签选出的“解咒员”公开朗读几张纸条(隐去任何可识别信息),并配以轻松的音乐。通常,被“诅咒”的共性话题会引发会心一笑,有时甚至能促使相关方面主动做出微小改善。

  3. 意义:为微小的、日常的负面情绪提供一个安全、无害且具有疏导功能的社会化宣泄口,防止怨气累积,并以幽默化解紧张。

6.5.6 “最无用发明”展

  1. 时间:每年“净网日”前后。

  2. 习俗:鼓励居民展示他们花了时间精力鼓捣出来的、完全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但充满奇思妙想的小发明或小创造。评判标准是“无用的创意度”和“带来的单纯快乐度”。获奖者会得到一枚用最漂亮但最脆弱的真菌制成的勋章,它将在一年内自然降解。

  3. 意义:公开庆祝 “为创造而创造”的纯粹乐趣,抵御一切事物都必须“有用”、“高效”的功利主义压力,守护文明内在的 playful spirit(游戏精神)。

6.5.7 “逆流报告会”

  1. 场景:某个项目遭遇重大挫折或失败后。

  2. 习俗:项目负责人不仅需要提交技术分析报告,更有义务组织一场面向社区的 “逆流报告会” 。会上,需坦诚、详尽地分享失败的全过程、当时的决策困境、以及最重要的——个人在此过程中的困惑、恐惧与情感波动。听众的第一个问题不能是“哪里错了”,而必须是 “你从中学到的最意外的一件事是什么?”

  3. 意义:系统性消除对失败的恐惧与污名化,将挫折转化为全社区共享的学习资料。它强化了一种价值观:最大的风险不是失败,而是不敢承认并从失败中学习。可以为全社会的创新探索提供持续养料。

6.6 未来发展规划

本世界的未来发展规划,不以人口扩张、规模增长或技术堆叠为目标,而以系统稳定性、文明连续性与可逆演进能力作为核心衡量标准。在既定人口规模、能源边界与生态承载条件下,通过阶段性技术深化与社会结构优化,推动世界向长期可持续状态演进。

  1. 人口与社会结构的长期稳定

在未来发展中,本世界将继续维持精确控制的人口规模,不设自然扩张路径。人口结构通过跨世界协作、定向引入与内部岗位轮换实现动态平衡,避免人口过度集中或功能失衡。

社会结构上,持续强化以科研、维护、教育与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功能分工,确保社会运行不依赖单一群体或个体,降低系统性风险。

  1. 能源—社会协同演进路径

未来社会发展将紧密围绕“中微子能量立方”及其配套调度网络展开:

  • 在保障基础生活、科研与公共服务稳定供能的前提下,逐步优化能量分配结构;

  • 通过与储能、空间折叠等技术体系的持续协作,降低高峰能耗对社会运行的冲击;

  • 在社会层面建立清晰的能耗边界认知,使能源使用成为一种被普遍理解与遵循的公共共识。

能源不作为社会竞争工具,而作为共同维护的底层公共条件存在。

  1. 教育、代际传承与能力延续

未来发展中,社会将持续弱化传统教育阶段的行政边界,强化以能力、实践与责任为导向的学习体系:

  • 教育与科研深度融合,青年阶段逐步嵌入实际科研、维护与社会服务场景;

  • 通过跨学科轮岗与导师制,确保知识与经验在代际间自然传递;

  • 借助生物存储、数字档案与文明记录系统,对关键技术与历史经验进行长期保存。

文明的延续不依赖记忆个体,而依赖系统化传承机制

  1. 社会治理与公共参与机制演进

未来治理结构将保持扁平化与低层级化特征:

  • 重大公共议题继续通过“生态大会”等集体机制讨论与决策;

  • 技术决策与社会决策相互独立,避免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垄断;

  • 鼓励居民以贡献、维护与协作为主要社会参与方式,而非职位或身份。

治理的目标是维持社会运行的可预期性,兼顾效率最大化。

  1. 对外协作与文明角色的阶段性调整

随着“千万立方”体系的成熟,本世界在跨世界协作中的角色将逐步从单一能源节点系统稳定支撑节点演化:

  • 在既有合作基础上,持续拓展能源与空间、材料、社会制度之间的协同深度;

  • 明确能源主权与责任边界,避免过度依赖或结构性绑定;

  • 在条件成熟时,参与更高层级的跨世界规则讨论,但不主动推动制度输出。

对外协作始终服务于本世界的长期稳定,而非扩张。

  1. 风险控制与可逆发展原则

未来发展全过程将遵循“可逆性优先”原则:

  • 所有重大技术升级均需具备停用、回退或隔离的技术路径;

  • 社会结构调整避免一次性剧烈变动,采用渐进式演化;

  • 在极端情景下,确保社会基本功能可在低能耗模式下持续运行。

发展不是线性推进,而是在安全边界内的反复校准

总体展望

本世界的未来,以成为“更大”“更强”的文明为目标,更以成为一个长期可运行、可理解、可退出、可修复的社会系统为方向。在有限人口、有限能耗与有限空间中,探索一种可被复制、可被中断、但不轻易崩塌的文明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