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B — 基因重组

未来科技技术共享(合作)协议

甲方:百万立方菌子好逑组

法定代表人(组长):陈照然

地址:云南香格里拉(27.801667°N,99.755000°E)

乙方:百万立方基因重组

法定代表人(组长):张午阳

地址:山东青岛(120°01′57″E,35°50′46″N)

根据《千万立方合作协议书》等,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共享技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甲方技术和乙方技术的统称。

1.2 “背景知识产权”:指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各自独立开发或合法拥有的,与本合同共享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

1.3 “前景知识产权”:指在技术共享合作期间,基于交换技术由一方或双方共同产生的任何改进、衍生技术成果所对应的知识产权。

  1. 共享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甲方技术

- 技术名称:基于CEvNS原理开发的中微子能量立方

- 交换范围:甲方授予乙方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允许乙方使用中微子能量立方进行能量供储与动态分配等工作,并允许乙方利用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立方优化与改造。

- 许可期限为100年,地域范围为基因重组百万立方及后续扩张范围之内。

2.2 乙方技术

- 技术名称:通过基因工程改造出的生物史莱姆

- 交换范围:乙方授予甲方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允许甲方使用史莱姆进行物资生产、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并允许甲方利用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基因改造以扩大运用范围。

- 许可期限为100年,地域范围为菌子好逑组百万立方及后续扩张范围之内。

  1. 技术资料的交付与验收

3.1交付

时间地点在到达新世界后共同商讨。

3.2技术指导

-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合理需求时,提供不超过40人小时的技术指导,以协助乙方理解甲方技术。差旅能源消耗由甲方承担。

-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合理需求时,提供不超过40人小时的技术指导,以协助甲方理解乙方技术。差旅能源消耗由乙方承担。

- 双方在技术资料传输的同时需附有关于技术研发过程的相关资料,以帮助对方理解未来科技的实现路径。

  1. 费用及作价

4.1 经双方确认,本次技术交换价值对等,互不支付任何费用。

4.2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一切物资消耗和能源消耗,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其他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0年。

5.2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5.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百万立方菌子好逑组 乙方:百万立方基因重组

授权代表(签字):陈照然 授权代表(签字):张午阳

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日期:2025年11月30日